作 主
文/見涅法師


  
世界上許多民族在小孩長大成人時,都有舉行「成年禮」的傳統習俗。例如台灣原住民,每當有人屆臨成年,部落就會舉辦一場全族的慶典,不僅祈求守護神的護持,也遙祭祖先的靈魂,希望為這些部落的新血帶來幸運。有些族群,還特別設有「青年會社」,以作為這些年輕人學習祖先文化、接受部族教育的聚會場所,好讓他們成為一位真正的「成年勇士」。

  儒家文化中,也有這種儀式,稱為「弱冠之禮」,也就是為年滿二十歲的男子加冠。這些在在顯示,各個民族對初初成為「成人」的年輕人,所給予的重視程度。族群或部落的集體慶祝,無非是對這些羽翼初熟者,寄以殷切的厚望,希望他們從此之後,都能學會「作主」,作自己的主人,並且對部落或族群有所貢獻,此即成年禮的最大意義。

  但是,什麼是真的「作主」呢?作主,有幾層不同的意義,首先,最基本的要求是:一個人可以管理好自己的生活,也就是他的生活所需可以自己打理,居住空間也可以打理整齊,這是作主最起碼的標準。其次,作主的進一層意義,是要能符合國家社會的行為規範,也就是不做傷天害理、違犯國家法律、破壞善良社會風俗的行止。這也是成年禮所付予的期待。

  再進一步,作主則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上經濟能力的作主程度,以及在社會地位上所能掌握的作主層次。然而,上述所言,大抵都是指一個人生存在世間,對外在形式的作主能力。人,是由精神和物質所組成的生命體,所以除了具備生存的物質條件外,更不容忽視精神生活的作主能力。

  什麼是精神生活的作主能力?如宋儒蘇東坡在《前赤壁賦》云:「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若能仰不愧於天,俯不祚於地,能明白做人的「道德標準」即是。儒家所言「仁、義、禮、智、信」,就是每個人所應具備的道德標準。這個道德標準,不是口頭說說,也不是為別人而做,否則只能算是諂媚或虛偽而已。《中庸》云:「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正可以說明一位君子對自己道德作主的程度,完全是由內心顯露,而非外在強加約束所產生。

  宋末明初,有位名叫許衡的人,和朋友途經河陽時,因為天氣炎熱,非常口渴,所以大夥兒一看見路旁的梨樹,便爭著摘梨來吃,唯獨許衡一人端坐樹下,若無其事。朋友好奇地問他:「你為什麼不摘梨來吃呢?難道你不口渴嗎?」許衡回答:「擅自取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不可以的。」他的朋友不同意他的看法,爭辯著說:「現在局勢混亂(當時北方有金國南侵,蒙古成吉思汗也蠢蠢欲動,連年兵燹,時局不安),這些梨樹早已沒有主人,我們摘梨來吃又有什麼關係?」

  許衡抬起頭,望著他的朋友,不急不緩地說:「梨子沒有主人,可是我的心裡難道也沒有主人了嗎?」

  所以,即使在兵荒馬亂、動盪不安的環境下,依然能夠為自己的道德行為負責者,這種人格自然就更令人欽佩。又如文天祥在正氣歌中所展現的浩然正氣,正是歷代哲人遺留給後世的典範。這種種「為善去惡」的道德約束力量,就像是一把柺杖,扶助人心符合良善的標準,不致造惡業、墮三途。

  其實,在修行的次第上,依著善法的柺杖,終究還不能算是完全的作主。所謂「一片白雲橫谷口,幾多歸鳥盡迷巢。」不僅惡法不可取,善法最後亦不可執著,唯有見到「不思善、不思惡」的本來面目,才算是真正、究竟的作主。《金剛經》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最後,連善法這把柺杖,連度吾人過河的方便船筏,亦不可執著,時刻安住在清楚明白的覺性,如此才能開拓精神上真正作得了主的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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