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须知

▍进入本寺注意事项

1. 开放参观时间: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日照短之月份:11月、12月、1月、2月开放至下午5:00
2. 请衣着整齐,勿穿着短裤或拖鞋。
3. 进入本寺请勿携带荤食或宠物(导盲犬除外)。勿吸烟、饮酒或嚼槟榔;并共同维
 护寺院清洁,勿随意丢弃垃圾、烟蒂及吐痰。
4. 为维护来寺游客个人权益及人身安全,本寺全面禁止使用空拍机。
5. 为维护寺内行路安全,来寺游客之骑乘工具,含汽车、机车、脚踏车等,请勿驶入本寺
 园区。感谢慈悲配合!



▍殿堂巡礼注意事项

1. 为维护寺院宁静,殿堂内请保持肃静。如需导览介绍,请至四大天王殿外导览看板
 区先行解说完毕再进入殿堂,静默参观,并请将手机调为振动。
2. 请勿携带食物、开水或饮料进入殿堂。
3. 恭敬法器、圣像,请勿触摸。
4. 巡礼解说过程请勿录音、录影及摄影。




▍提供视觉障碍者之服务

1. 欢迎合格导盲犬陪同视觉功能障碍者进入本寺,如需任何协助,请预先或现场洽
 询本山知客室。

2. 视觉功能障碍者或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携带导盲犬入寺,请依法规(遵行政院
  《合格导盲犬导盲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第10条、第11条办理。)出
 示相关佐证文件,并为导盲犬着导盲鞍,以便本寺人员接待引导。

 【备注】
  行政院《合格导盲犬导盲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10条
  视觉功能障碍者使用导盲犬、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训练导盲犬或导盲幼犬出入公共
  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时,应依下列规定办
  理:
  (1)视觉功能障碍者应携带导盲犬使用者证明及导盲犬工作证。
  (2)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应携带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及导盲犬工作证
      或导盲幼犬训练证明。
  (3)导盲犬应着导盲鞍。
  (4)导盲幼犬应着训练中背心或导盲鞍。
  第11条
  视觉功能障碍者使用导盲犬、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训练导盲犬或导盲幼犬出入公共
  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时,应善尽注意其他
  人员及物品安全之责任。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