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须知

▍进入本寺注意事项

1. 开放参观时间:每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

2. 游客停车场:中台禅寺妙觉停车场,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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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禅寺全区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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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觉园区停车场
 
   

3. 请衣着整齐,勿穿着短裤或拖鞋。

4. 进入本寺请勿携带荤食或宠物(导盲犬除外)。勿吸烟、饮酒或嚼槟榔;并共同维护寺院清洁,勿随意丢弃垃圾、烟蒂及吐痰。

5. 为维护来寺游客个人权益及人身安全,本寺全面禁止使用空拍机。

6. 为维护寺内行路安全,来寺游客之骑乘工具,含汽车、机车、脚踏车等,请勿驶入本寺园区。感谢慈悲配合!

▍殿堂巡礼注意事项

1. 为维护寺院宁静,殿堂内请保持肃静,静默参观,并将手机调为振动。

2. 请勿携带食物、开水或饮料进入殿堂。

3. 恭敬法器、圣像,请勿触摸。

4. 巡礼解说过程请勿录音、录影及摄影。

5. 巡礼导览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提供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之服务

1. 欢迎合格犬陪同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进入本寺,如需任何协助,请预先或现场洽询本山知客室。

2. 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或合格犬专业训练人员,携带合格犬入寺,请依法规(遵行政院《合格导盲导聋肢体辅助犬及其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第11条、第12条办理。)出示相关佐证文件,并为导盲犬着导盲鞍,导聋犬、肢体辅助犬着背心,以便本寺人员接待引导。


【备注】

行政院《合格导盲导聋肢体辅助犬及其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11条
  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使用合格犬、专业训练人员训练合格犬或幼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1)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应携带使用者证明及合格犬工作证。

(2)专业训练人员应携带专业训练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及合格犬工作证或幼犬训练证明,并主动出示证明文件。

(3)导盲犬应着导盲鞍;导聋犬、肢体辅助犬应着背心

(4)导盲幼犬应着训练中背心或导盲鞍;导聋幼犬、肢体辅助幼犬应着训练中背心。


第12条
  视觉、听觉、肢体功能障碍者使用合格犬、专业训练人员训练合格犬或幼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营业场所、大众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设施时,应善尽注意其他人员及物品安全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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