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为人诉讼的律师,心中却常存要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心念,与一般汲汲营营要打赢官司的律师相较,永然关系企业负责人李永然这种“与人为善,广结善缘”的理念,其实也是他一向坚持的人生观。
世俗以为的律师的主要工作,仿佛就是誓言捍卫自己的当事人,极尽能事地打败另一方,事实上这也是一般人找律师上法院的主要目的,不过李永然却不这么认为,他坚信,“和解”才是真正的双赢,诉讼的主体虽然是当事人,不过律师如果能展现善意,促成双方和解,也是律师广结善缘之始。
所以,以“打败对方为己任”的律师工作,并非不能广结缘。李永然说,人跟人相处,“人和”相当重要,因为创造人和,就能增加助力,相对的也减少阻力;要人和,就要珍惜人与人相处的机会,不结恶缘,广结善缘,佛法不也这么说?
对别人宽容、接纳,不宽容,就生怨恨,对他对己都没有好处,不本位主义,多给人鼓励、帮助,“这也是对自己的鼓励和帮助”。李永然说,对别人是好是坏,人家都会有感受,这些感受,都会回到自己身上。因此,他念兹在兹、付之于生活之中的,莫不是“与人为善、广结善缘”八字。
所以,他可以在三十岁时,就主动义务出面帮助三千多位十信案的债权人,而且完全免费;七十九年的龙祥投资案,十三万多名债权人也因为他的争取而获致最大利益;这些轰动一时的案子,以及他仗义而出多的不胜枚举的例子,在在说明一位律师坚持的道德良心与正义感,还有坚毅不挠的个性和毅力。
近年来,李永然投注所有心力推动“法律生活化”运动,他把法律普及化视为法律人的重要使命,“要建立法治社会,民众必须知法,知法才能守法,也才能用法。”有人说,大家都懂法了,律师哪来的生意?他说,律师是执业而不是营利事业,所以有其社会责任,他在做的是“预防法学”而非治疗法学。
先了解法,就不会触法,李永然说,很多人以为讲法律就是无情,事实上,很多纠纷就是因为事先不依法行事,空口无凭,导致事后纠葛,所以,站在法律人的观点,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现代社会行事之道,这也是他一直在努力推广的观念。
当然,没有人可以一帆风顺,在遭遇挫折困难时,平日所受佛法的薰修,就成为一股安定的力量和支柱。李永然认为,佛法对他而言,不单是修行,也是助力,当他心情烦躁或受到挫折,佛法就有安定心神之效。他常想,自己得到的够多了,付出的是不是还不够?每当如此,他就坦然些。懂得宽恕,其实也是来自中台禅寺住持惟觉老和尚“对上以敬、对下以慈”的箴言。
对惟觉老和尚,李永然显现出无比的敬佩,他说,四年前曾有机缘与老和尚见面,但无缘身受老和尚传法,去年由见胤法师引见他与老和尚再度结缘,深谈后了解老和尚真乃一位修行者,也因而加深对老和尚及对中台的佩服。
推动法律生活化的李永然,对老和尚所推动的佛法生活化亦极为认同,他说,除了对中台禅寺弘扬佛法表示钦佩,在中台推动佛法生活化之时,也导入世间法,亦即佛法所言“佛法不离世间法”,所以他非常乐意担任中台法律顾问,也希望藉由佛法,积极地将世间法介绍给更多国人。 (摘自大成报/心灵推手 8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