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持戒中照見覺性
文/見術法師


持戒之意義

  《佛遺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因依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楞嚴經》亦云:「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藉由戒律的持守,收攝身心;身心收攝,即是禪定。又因禪定,本具智慧自然顯發。阿難尊者於佛入滅前問佛:「佛滅度後,以誰為師?」佛言:「以戒為師!」戒,是佛陀留給後世行者的行為規範,令一切眾生因持佛戒,學佛所行,同佛受用,終而成就佛道。

戒為佛道之綱紀

  戒是修行學佛的根本,從最根本的五戒、八關齋戒,到沙彌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乃至菩薩戒,由初初發心持戒,進一步時時具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最後回歸到本自具足的清淨自性——一心戒體。所以個人修行,從粗到細,從事到理,都是以戒來貫串。而僧團中,人人持戒清淨,不犯規矩,凡事依教奉行,則大眾和合無諍,僧團自然興盛。所以僧團亦是以規矩、戒律為維繫之綱紀。

  《楞嚴經》二十五圓通中,優波離尊者身識圓通,即是因為持戒,於一切性罪、遮罪都無違犯,以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於日常生活中返照,甚至連最微細的念頭,都能清明覺照,時時安住在空性、覺性當中。最後滅除一切煩惱妄想,身心清淨,成阿羅漢。

  優波離尊者因為執身戒,身得自在,次第執心戒,心得通達。得如來親印圓通,大眾推為上首,作為眾中綱紀,維護僧團倫理。故戒律為佛道之綱紀,個人修行及僧團發展之根本。

像佛威儀 具佛戒律 得佛受用

  今生很有福報,能於大善知識座下出家,於正法道場修行,能聽聞如來心法,明瞭心性的道理。但隨著經教的研讀與反思,深感心粗法細,粗心不能入細法。沒有用心去體會、去實踐的佛法,只是流於空口談說,於己、於眾生之利益有限,於心性上的契悟亦是遙遙無期。如同《溈山警策》云:「毗尼法席,未曾叨陪,了義上乘,豈能甄別。」古德亦云:「持戒第一,參禪為先。」即使是禪宗,講的是心性,但若沒有以持戒為基礎,與清淨的自性亦難相應。所以修行,還是要從持戒做起。

  持戒雖是持身不犯,次第執心,但是在注意自己的身行、口行、心行時,這念清楚明白的覺性必須時時現前,時時「人在哪裡,心在哪裡」。若失去覺性,不但身無威儀,也容易犯過失。所以持戒,必須常攝念在心,攝心既久,妄念亦消,細行亦能觀照,善念易生,心自然平靜祥和。又因心念、言行有所依循,所以能知該不該做,進退合宜。剛開始時,心常在散亂、惡念中,但因為持戒的關係,一發現妄念、惡念,馬上就會覺察,反省檢討,繼續在心上用功。若是惡念難除,則是努力懺悔、轉念,使身心安住。久之,心的覺察能力提高了,收攝能力增強了,心自然能安定。心安定了,修任何法門都容易相應,最後達到「靜則一念不生,動則萬善圓彰」的境界。

  學佛不是只學教理,而是佛之身口意都要學習,所以落實戒法及威儀正是佛陀教法的具體展現,做一分就受益一分。以恭敬為例,大眾都知道要恭敬,但是要如何實踐還是模模糊糊,而威儀門中告訴我們:「行逢大比丘,要下道正住讓之。」這項威儀能夠做到,恭敬心自然就會升起,慢心也就隨之降服。是故每一條戒律、威儀都有其功德,做一分,就受用一分。

  持戒,看似持身行,但唯有透過身心的觀照,覺性的提昇,於心性上才易用得上功。事與理是密不可分的,事上做到了,理就會現前;理上真正了解,事上就會展現。所以修行人莫輕忽任何小小戒,戒在覺性在;戒不存在,覺性就不存在。經由持戒,提昇覺性,身得自在、心得通達,最後身心通利,如同優波離尊者證得圓通。修行這條覺性之路,還是要自己踏實地走,一步一腳印,走多少,就受用多少,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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