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因識果 隨緣作主
文/美國普德精舍初級禪修班學員 法定

 

  縱觀人類歷史,無數思想與政治的革命皆源自於對自由的渴望。可是,什麼是真正的自由呢?對大多數人來說,自由的定義不外乎:在不傷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隨「心」所欲地恣意而活。學佛後,我們認識到這裡的「心」是凡夫的妄想心、意識心,是眾生業力與習氣的展現,而非真心;因此「隨心所欲」不過是「隨業流轉」罷了,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事實上,一般人所說的自由都是基於內心的分別與感受,因此,只要有執著與業障便不可能有究竟的自由;想獲得真正的自由,只有從心上下工夫。對我來說,從學佛開始明因識果,在生活中融會貫通隨緣作主的中庸之道,才越來越能體會「自在步紅塵」的妙不可言。

  一個人的善根福報,以及現在所遭遇的順境逆境,皆源自於自己往昔所造的諸善惡業。因此,深信因果的道理,使我們可以以一個「旁觀者」的客觀角度看待周遭的因緣變化,減少對外境的執著,從而能隨順當下的因緣,更加有智慧地為人處事。例如,在學校辦佛學社團,就要隨順每個同學不同的因緣,不能強求。作為社團幹部,不應該執著參加的人數而起煩惱;應該思考如何運用智慧辦更好的活動,盡力而為,坦然接受各種結果,沒有一絲的負面情緒。這樣才是圓滿的菩薩行。

  想要達到這種「以不變應萬變」、隨緣自在的境界,是很不容易的,必須要降低自己的執著才可以做到。比如,即使自己的發心是為了別人好,也要觀察對方的因緣,智慧善巧地引導,而不能將自己的觀念強加在他人身上,否則就會使雙方都徒增煩惱,得不償失。這也側面反映出,行菩薩道的確是自利利他的過程:因為我們必須要降低自己的執著,智慧慈悲地幫助大眾,才可以圓滿菩薩行。

  隨順因緣並不是消極冷漠的命定論,也不是毫不作為地面對人生。因果的道理告訴我們,想要未來收穫好的果報,就要在當下種善因;相反地,現在種了惡的種子,未來也一定會自食其果。所以在隨順因緣的同時,我們也要積極地奉行諸善、莫作諸惡,每一件事都要認真盡力去做好。這樣做的動機並不是對世間財色名利的貪著,而是來自於責任心、慈悲心,來自於一個佛弟子修善斷惡的信念。如此才能一心一意做好每件事,而又能對努力後的結果雲淡風輕。

  識果,教我們不執著順境逆境,隨順因緣;明因,教我們時刻作主,積極地修善斷惡。因此,隨緣與作主並不矛盾,而是一種中道的智慧,即認真修因,卻不執著因緣和合的果報為實有的心境。依此而行,一定會擁有一個有意義又自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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