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記錄了人們追求真善美的歷程,也豐富了人類的文明。而佛教在雕刻、雕塑、書法、繪畫、文學的展現,更深刻融入中國悠久的文化中,為眾生開啟一扇美麗的藝術之窗,透過這扇窗,將親見萬德莊嚴的華藏世界,般若性海。










  唐朝時代的石函塔銘

 文/中台世界博物館副館長、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美術系教授、法國巴黎第一大學造形藝術博士 見迅法師 

  「文物」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文化遺物,除了佛教造像與造像碑,舍利函與佛塔亦是重要的佛教文物。《廣弘明集‧卷第二》云:「佛既謝往,香木焚屍、靈骨分碎,大小如粒,擊之不壞、焚亦不燋,而有光明神驗,謂之舍利。弟子收奉,竭香花致敬,慕建宮宇,謂之為塔,猶宗廟也,故時稱為塔廟者是矣。」

  從中台山博物館館藏唐朝時代的石函塔銘,觀其圖像意義及佛法精神,千年的佛教文物,揭開了佛法淨化心靈與覺悟教育之生死課題。

石函佛塔的圖像意義

一、舍利石函的佛教見證

圖一:
館藏「石函」
唐(618-907)
砂岩
H33.7×W30.8cm

  石函是石制的匣子,館藏唐代「石函」(圖一),砂岩材質,通體表面顏色富變化,留有黑色、朱色等彩,由頂蓋、匣身及下方束腰「亞」字底座所組成,底座各面皆有二鏤空壺門。蓋為盝頂式,蓋頂刻有「釋迦佛舍利匣」六字。「舍利匣」是收藏舍利的小箱子,是佛教器物。「舍利」,則是佛教聖物之一。

  《金光明經‧捨身品第十七》佛告尊者阿難:「是舍利者,乃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熏。」隨後告一切大眾:「汝等今可禮是舍利,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經中所言,乃世尊過去生修菩薩道時為摩訶薩埵王子,捨身餵虎行布施度。當時的人收其遺骨舍利,起塔供養之因緣。

  《浴佛功德經》云:「世尊具有三身,謂法身、受用身、化身。我涅槃後,若欲供養此三身者,當供養舍利。然有二種:一者、身骨舍利;二者、法頌舍利。」身骨舍利,是指釋迦牟尼佛涅槃荼毘後,所遺留堅不可摧、晶瑩剔透之聖物;法頌舍利,是指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教法經典。

圖二: 館藏
「守宗禪師舍利函」
唐中和五年(885)
石灰岩
H34.4×W30cm

  《妙法蓮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云:「眾見我滅度,廣供養舍利,咸皆懷戀慕,而生渴仰心。眾生既信伏,質直意柔軟,一心欲見佛,不自惜身命。」舍利,能令眾生於佛法生敬信心,從而發勇猛精進心,進而獲福無量、成就慧命。

  舍利,乃是戒定慧之所薰修而成,故佛門得道高僧,圓寂火化後亦多有「舍利」,呈珠狀,質似玉石、瑪瑙。「舍利函」為佛教之傳統法器,為盛裝修行者骨灰及舍利之石函。館藏「守宗禪師舍利函」(圖二),石灰岩質地,函身稍高,下方略寬,函蓋亦為盝頂式,函身正面刻有銘文塔記,界格九行,楷書簡述守宗禪師之行誼,其餘三面淺刻陰線唐草牡丹紋飾,樸實中不失華麗。

  銘文記載守宗禪師為唐代鎮州人(即今河北省石家莊正定縣),戒年五十,曾受裴休之請,任延唐禪院住持三十年之久,曾經歷會昌法難,後移錫東南紫團山高城蘭若,於晚唐僖宗中和三年(883)示寂。

二、浮圖遺範的殊勝功德

  《佛說造塔功德經》經序云:「夫塔者,梵之稱,譯者謂之墳,或方或圓。」舍利與造塔是印度佛教藝術的重要緣起,為保存或埋葬舍利,「塔」便應運而生,佛塔是佛教的亙古見證。佛塔源於梵文譯名「窣堵坡」(Stūpa),義譯為「方墳」、「圓冢」,音譯為「塔婆」、「浮圖」、「浮屠」等。

  《佛說長阿含經‧卷第三‧遊行經第二中》記載佛臨涅槃時,囑咐阿難尊者,於佛陀涅槃後闍維(火化)之法,並取舍利、立塔廟。佛陀教示造塔的方法、規格及意義,「於四衢道起立塔廟,表剎懸繒,使諸行人皆見佛塔,思慕如來法王道化,生獲福利,死得上天。」

圖三:
館藏「石造佛塔」
唐天寶二年(743)
石灰岩
H160.6×W47.8cm

  建塔可以使人不忘佛陀的教誨,起塔立像亦為往生淨土因行之一,如《佛說無量壽經‧卷下》云:「……發無上菩提之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多少修善、奉持齋戒、起立塔像、飯食沙門、懸繒然燈、散華燒香,以此迴向願生彼國。其人臨終,無量壽佛化現其身──光明相好,具如真佛──與諸大眾現其人前,即隨化佛往生其國,住不退轉。」《佛說造塔延命功德經》記載造塔有諸多殊勝功德,如:一切鬼神不敢逼近、一切怨家悉皆退散、隨所生處身常無病、無始劫來障累皆盡、捨身受生常得見佛,以及永離水難、火難、王難、賊難等。

  館藏「石造佛塔」(圖三),為五層佛塔,摩尼寶珠形塔剎,塔身有以直線刻出筒瓦的漢式屋宇。下部四方底座,正面及左、右龕內均刻一坐佛,龕兩側皆刻有男左女右的供養人像及題記,細陰刻線條模糊,不易辨識。

  第五層正面龕內一佛二菩薩,背面及左面刻銘文。塔銘記載,此為唐故太原郡王夫人浮圖銘並序,太廟齋郎張□文的夫人。「太廟」,是中國古代皇帝的宗廟,「齋郎」是掌宗廟社稷祭祀的小吏。夫人不以世榮為樂,早歲歸依釋門,一入大乘,洎今十載,聲色不染,身心了悟,永除愛別,長捨塵煩,知生死之時,修未來之福,諸漏亡盡,夫人春秋七十有三,奄然寂滅於天寶二年(743)。「嗣□朝等,於塔廟,一心歸依,五情悲割,捨淨財,建寶塔於河南縣北□原翟村南,其塔以繢畫成飾,以佛像為尊,表其善積,永期不朽,勒于貞石。」

唐塔碑銘的律宗精神

  佛陀涅槃前,最後教誡付囑弟子「以戒為師」。律者,法也,唯佛可制,是佛陀為弟子所訂的修行規範,通於佛門各宗共學。律宗專研戒律,以律藏為所依,「律師」是嚴持戒律、致力弘揚戒法的律宗祖師之稱謂。

圖四:
館藏
「道宗律師塔碑銘」
唐開元十八年(730)
漢白玉
H47.2×W48cm

  館藏「道宗律師塔碑銘」(圖四)方形碑像,正面雕一佛二菩薩像,漢白玉石質,於面部等露出膚色處泛有粉紅之玫瑰色,十分特殊。主尊為善跏趺彌勒佛坐像,著雙領垂肩袈裟,內僧祇支中間結帶,左手撫膝,右手結印,端坐於半圓形懸裳座,身倚羯魚布屏。佛座下方裝飾蓮莖雲紋,中央二蓮承托主尊雙足,左、右二蓮托二菩薩,呈三曲式身形。左脅菩薩表面留有朱色、綠色等彩,右手持拂塵、左手下提淨瓶,右脅菩薩左手持蓮苞、右手下拈天衣。

  碑像背面刻有唐代雲花寺住持道宗律師塔銘,銘文記載道宗律師的一生行誼與其個人對佛法的體證,以及對律宗發展所作之貢獻。「掌律沙門諱宗,頓丘(今河南濮陽)人」,出生於書香門第,「童年弄遊,不窺惡木」,清淨無染,「弱冠而學,但習佛經」。先時於「異道出家,備採其要,詳究糟粕,迴向真場」,觀其「外現同塵,內修密行,潛遊惠刃,脫落邪山」,行於非道而玄達,方便歸依而攝化,此律師權巧之妙也。後依嵩山「大通和上」(神秀大師)學「普融無礙觀門」,深證輕安,頓忘群見。雅得「善財之趣」,妙通「三昧之源」,既道溢乎山門,遂聲聞于「天闕」(京城)。知悉道宗律師修行之道,先於外道出家、修密宗、學禪宗法門,亦得華嚴教理,妙通法華三昧,既而「正律成規,真風一變」。

  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奉勑名入河南荷澤寺,開元九年(721),補任西京(長安)雲花寺綱維(寺主),卒於開元十一年(723)。從其春秋(年齡)四十五,推斷道宗律師的生涯於678-723期間。道宗律師圓寂後,深得後世景仰,門人歸葬舊鄉建塔,刻銘文以讚頌之。銘文為金紫光祿大夫行太常卿上柱國開國公「崔日知」文,「開元十八年」(730)歲次庚午,門人義興寺沙門「智詮」等建,門人朝散郎前行忠州臨江縣尉「孫景昇」書。

結語

  《楞嚴經‧卷六》云:「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漏」是煩惱的別稱。《俱舍論.卷二十》云:「諸境界中,流注相續,泄過不絕,故名為漏。」有煩惱,功德法財就有所漏失。貪、瞋、癡等煩惱,稱為「惑」,「因惑造業,因業受苦」,故於生死苦海流轉不停,稱為「有漏」。若能離煩惱垢染,這念心無為清淨,則稱為「無漏」。無漏智慧,因持戒、修定得以顯發,故佛法各宗莫不以「戒」為修行之基石。

  《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第十一之一》云:「福德莊嚴者,有為、有漏、有有、有果報、有礙非常,是凡夫法。慧莊嚴者,無為、無漏、無無、無果報、無礙常住。」佛法是超越生死的智慧,有煩惱、有漏即為凡夫眾生,欲超凡入聖,須漏盡煩惱,無漏即為聖人果位,此心恆住於不生不滅的大涅槃,是圓滿、無礙、莊嚴,亙貫古今的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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